***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章程(简章)

更新时间:2023-08-25 17:26:2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本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办学优势:

●国家公办普通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

●***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联合开展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

●教育部等国家六部委指定的西北五省首批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训基地

●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等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产业园区护理专业***会主任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等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批“四年制应用本科”和“五年制应用本科”试点院校

●南疆***立项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概况: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批准成立,隶属阿克苏地区行署管理的一所全日制普通综合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等国家六部委指定的西北五省首批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是南疆***一所示范校及***立项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院规划占地面积1391.6亩,建筑面积15.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达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5563台(套),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8715万元。开设医药卫生、农林牧、财经、文化教育、信息技术、机电工程、艺术等11大类33个高职专业,打造医养健康服务、数字新媒体、绿色现代农业等3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群,拥有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本科专业5个(护理、畜牧兽医、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机电一体化),国家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国家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16个,自治区特色专业5个。先后获得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等次等***荣誉称号6项、获得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等自治区级荣誉称号36项。学院建有混合所有制厚溥IT学院。

比较好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700人,面向全疆招生。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计划数700

 

备注

 

小计

 

普通类

 

单列类

 

单列类                     (应试***语文科目)

民语言类

 

410105

 

园艺技术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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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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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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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303

 

畜牧兽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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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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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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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503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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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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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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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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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

 

 

4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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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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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401

 

现代纺织技术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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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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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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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90

 

11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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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南疆单列计划30名,单列类10名。可选择与武汉厚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

 

510306

 

通信系统运行管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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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50

 

5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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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择与武汉厚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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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101

 

旅游管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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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乘方向,与翔宇航空合作办学项目专业。

 

学校代码:13093

 

合计

 

700

 

300

 

3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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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建筑经济化管理专业3000元/学年;通信系统运行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3300元/学年(学生入院后如选择合作办学厚溥班,还需另向厚溥交相关费用3300元/学年);其他专业:3300元/学年 。

第二章  报名条件、时间及方式 

1.报名条件:

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2.网报时间:***4月8日10时—4月10日12时。

3.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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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高职单招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四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第三章   考试科目及分数排序规则

学院采用文化素质加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线上面试)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值为300分。

“普通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单列类(选考***语文)”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语文。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学院自行加权比重,总分300分。综合素质评价(线上面试)由学院教务处联合二级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语文。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别院校。

第四章   录取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下,学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学院负责、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

学院依据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对报考本院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学院坚持“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办法和要求:

(1)根据专业计划数,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参照考生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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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月18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小组审核;4月19日—23日将审核通过后的预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网站(网址)上予以公示并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考生需于4月24—25日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录取确认后的名单为学院最终拟录取名单。

(4)4月26日—27日,打印录取花名册、办理录取手续。***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学院确认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取消其学籍。

3.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4.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六章    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高职单招工作***小组和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高职单招工作实施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确保考务及疫情防控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的***机构。由学院院长、分管院***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2.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实施。

3.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7—6889137

地址及联系方式:

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温宿镇学府路041号

联 系 人:尚小斌老师 (0997-6889204   13999065877)

李俊逵老师 (0997-6889203   13179970056)

齐嘉铭老师 (0997-6889204   19909972969)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安排时间表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8日10时—4月10日12时

 

考生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

 

4月14日—4月15日

 

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线上面试)

 

4月16日—4月18日

 

学院依据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4月19日—4月23日

 

学院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24日—4月25日

 

考生在网上确认录取结果

 

4月27日前

 

打印录取花名册、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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